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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会须知

第一条 本团体的会员为单位会员。

第二条 自愿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
(一)拥护本团体的章程;

(二)自愿加入本会;

(三)符合章程的规定的会员条件;

(四) 团体会员需提供所属团体同意并推荐入会的董事会决议。

第三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:

(一)提交入会申请书;

(二)经理事会授权的秘书处审核,并经本商会会长批准;

(三)经理事会讨论通过;

(四)颁发会员证并公告。

第四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
(一)本团体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
(二)参加本团体的活动;

(三)优先获得本团体服务;

(四)对本团体工作的知情权、建议权和监督权;

(五)退会自由。

第五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
(一)遵守本团体的章程;

(二)执行本团体的决议;

(三)维护本团体的合法权益;

(四)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;

(五)向本团体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;

(六)按规定缴纳会费。

第六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,并交回会员证。

第七条 会员如有违反本章程的行为,经理事会表决通过,可以暂停其会员资格或者予以除名。

第八条 会员退会、被暂停会员资格或者被除名后,其在本团体相应的职务、权利、义务自行终止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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